- 石建华;
《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迈上一个新台阶。监察机关作为国家宪法新设的反腐败工作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依托与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体制,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协作,运用法律和纪律两把"尺子",全面惩治已经涉嫌触犯法律的违纪行为和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违法犯罪行为。研究《监察法》规定的有关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内容,关系到如何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组合拳"威力问题,对切实实现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019年06期 No.185 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9K] [下载次数:975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石魏;
针对强制医疗程序面临的庭审虚化问题,为切实消除质证简单、缺乏实质对抗、审判走形式的弊端,建议被申请人、鉴定人原则上应参加庭审,且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避免因公开与否引发"黑箱司法"的误解,损害司法公信力;通过赋予被害人知情权、异议权、求偿权、申请权等加强被害人权益保障;"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证明标准应区别于定罪量刑的证明标准,对其判定要充分考虑到被申请人目前的精神状态、危害行为、人身危险性、家庭监管条件及被申请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等要素;配套制度方面应明确鉴定机构的启动主体、层级及鉴定意见异议解决机制;对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精神病人实行代管制度,以期更好地发挥强制医疗程序的作用。
2019年06期 No.185 6-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18K] [下载次数:392 ] |[引用频次:16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徐昊阳;
当前关于我国公安机关名誉权的存废存在较多争议,主要有肯定说、否定说和折中说三种观点。结合我国现阶段的警民法律关系,认可并赋予我国公安机关名誉权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安机关名誉权受到侵害时,不仅可以依照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还可以追究侵害者的民事侵权责任。但是,承认公安机关具有名誉权的同时应当遵循权力制约理论,合理规范和限制公安机关的名誉权。
2019年06期 No.185 13-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0K] [下载次数:143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孔庆波;卞宏波;王春城;
恐怖组织筹资是指恐怖组织(或某些激进组织)为了生存、发展以及为达到一定目的实施恐怖活动而进行的筹集资金的行为或活动。国外恐怖组织常规筹资方式和途径大致可以分为国家资助、非法(活动)获利、合法(活动)获利和民众资助。但事实证明,没有任何一种筹资方式和途径是完美的,因此,在有效控制和打击恐怖组织筹资这一问题上,不同的筹资方式和途径有不同的缺陷可以被利用。对国外恐怖组织常规筹资方式和途径及其利弊进行分析和探讨,有利于探索出更好的控制和打击恐怖组织筹资的措施和方法。
2019年06期 No.185 18-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8K] [下载次数:132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沈燕梅;张斌;
协同治理注重治理主体关系的构建,是治理的最高形式。将协同治理引入社区警务中,能够克服公共安全服务供给碎片化困境,提升警务治理效能,促进社区自治。当前社区警务实现协同治理仍面临着社区发展不充分、治理主体协同理念不足、社区治理与社区警务之间协同制度缺位等阻滞因素。因此,健全社区警务协同治理的制度保障,培育社区警务协同治理的社会资本,构建社区警务协同治理的运行网络成为社区警务协同治理的有效路径。
2019年06期 No.185 23-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7K] [下载次数:1029 ] |[引用频次:39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司仲鹏;
关于治安学研究方法的研究随着治安学科的发展持续升温,研究方法的规范和创新是治安学学科不断发展成熟的重要途径和根本保障。治安学研究者脱离治安实践是当前治安学研究发展乏力的根本症结,从方法论来讲没有真正树立实践导向的研究方法。通过亲自参与治安活动,可以对治安现象有着更为深刻的感观和认知,由此得出的结论也会更加理性和全面。治安学研究者要转变思维观念,不仅要占有大量的文献资料,还要亲自参加治安实践,去亲自体验治安活动,将理性思考和实践体验相结合,才是治安学科研究的科学之道。
2019年06期 No.185 29-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7K] [下载次数:144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