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霁霞;郭宋;
法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实施效果与一个社会中的文化特点、公民偏好与取向直接相关。传统文化中的差序文化传统、权力善属性、青天情结与"无讼"思想对平等精神、权力制约、程序正义与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基本内容产生了一定的制约和阻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法在中国的实施效果。这是中国行政法实施效果存在赤字的法律文化原因。
2011年05期 No.136 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7K] [下载次数:185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刘昂;
诉讼目的主导着证明标准的构建,证明标准体现着诉讼目的的要求。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在诉讼目的方面的共性是发现真实、促进诉讼,更能体现其特质的是三大诉讼特有的诉讼目的,具体表现为刑事诉讼的"保障人权"、民事诉讼的"解决纠纷"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权力",这些特有目的与三大诉讼处理案件性质的差异息息相关,对三大诉讼证明标准的建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011年05期 No.136 5-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3K] [下载次数:473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公维友;刘云;
警察权的行使与公民权的保障是一个矛盾统一体。警察权的行使与扩张必然导致公民权的缩小,公民权的保障与张扬又势必形成对警察权的限制。如何协调和平衡二者之间的矛盾,实现警察权行使与公民权保障的统一,是立法者和执法者都难以回避的问题。公共管理理论为我们化解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冲突、寻求警察权和公民权的平衡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2011年05期 No.136 11-14+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9K] [下载次数:582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王月英;
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的必然选择,是公安执法监督机制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公安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理论基础,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大走访"开门评警、公安监所"向社会开放"、办案单位"立案公开"及社区民警"驻区制"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之举措。如能把握工作的根本、厘清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的关系,再辅之以良好的制度设计,公安执法将会真正实现执法为民的根本目的。
2011年05期 No.136 15-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9K] [下载次数:215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陈文茜;
治安案件证据是指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调查、收集和当事人提交的用于证明治安案件事实的材料。治安案件的证据是行政证据的一种,具有明显的双重性特点,既是行政程序证据又是行政诉讼证据。治安案件的证明标准应具有灵活性、多元性,证明标准和案件涉及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成比例。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具有很多独特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模式上与刑事案件有所区别,并逐步与其他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模式相接轨。
2011年05期 No.136 19-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4K] [下载次数:806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 姜虹;
婚姻家庭纠纷伴随人类社会发展始终,中国不同社会阶段有着不同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方式,总的是以非诉讼解决方式存在,它是统治者社会管理的需要,被誉为东方经验。这种非诉讼解决方式很切合社会实际,且行之有效;在维持社会价值以消弭冲突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了价值的行为准则。回顾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利与弊,可以更好地为今所用。
2011年05期 No.136 23-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1K] [下载次数:36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